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4145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7-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关 键 词:    停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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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5号建议的答复


云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外道路旁等公共停车位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您提出的第1条“各相关部门可在其负责的道路两旁设置公示牌、告知牌等,公开公共停车位管理情况”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安交管、区停车产业公司,明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审批、日常巡查、设施维护、投诉处置等全流程职责分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畅通群众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二)规范设置公示牌。2025年,全区共有收费道路78条,泊位7838个,共安装293套收费公示牌,明确车位使用规则、管理单位、监督电话及收费标准,确保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引导居民依规停车、主动配合。

(三)积极推进共享停车。我局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第一批拟定开放的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初步与13家单位达成了共享开放的意愿,组织人员对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综治中心、东山街道的停车场站进行轻量化改造,设置高辨识度共享停车场指示牌4个,施划共享泊位67个。

(四)强化大数据诱导。全区整合接入300余家公共经营停车场站的余位信息,在江宁万达、龙湾天街、百家湖等片区,建设余位信息诱导大屏10余块,实时诱导车辆停放。同时,与百度、高德等主流导航软件企业及道闸软件企业共同对接,目前导航端已可显示剩余车位数量信息,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提醒,提高停车效率。

二、对您提出的第2条“及时、有效处理僵尸车、破旧自行车抢占车位等现象”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近年来,区城管局多次联合公安、房产、消防、属地等多部门,多次开展废弃车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各部门职责,重点针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汽车4S园等车辆占用停车资源现象严重的区域,累计清拖、迁移车辆350余辆。强化教育引导,广泛发动市民群众、门面房商户等社会力量,积极为摸排及处置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线索,提高摸排整治工作效率,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与停车秩序。

(二)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联合属地街道组织停车收费员、非机动车管理人员、城管巡查队员等,对道路停车泊位开展每日巡查、动态管控,对杂物占泊位、非机动车违规占位、增设地锁等问题,第一时间清理清运,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巩固一处,严防问题反弹。

(三)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车辆不按位停放、逆向停放、跨位压线等违规行为,维护公共停车秩序,消除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公共资源公平使用。

三、对您提出的第3条“公共停车位的授权单位、行业主管单位会同物价部门参照周边小区或商业体标准统一收费”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实施区域差别化收费政策。会同区发改部门更新出台《南京市江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差别化的收费标准。目前,道路停车实行一级区域日间6元/小时,二级区域日间4元/小时的收费政策;公共停车场实行一级区域日间4元/小时,二级区域日间2元/小时的收费政策。同时,增加道路停车收费泊位,通过价格杠杆调控,避免车位被长期占用。

(二)探索实事惠民停车包月。开展临街商铺、老旧小区居民包月,对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附近的临街商铺、老旧小区无车位居民进行优惠包月。包月收费标准为:一级区域内,老旧小区业主100元/月/辆,商铺业主150元/月/辆;二级区域内,老旧小区业主80元/月/辆,商铺业主130元/月/辆,均可向属地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包月车位按照先到先停的原则,定停车区域不定停车泊位,不可使用地锁、反光锥等障碍物抢占车位。截至目前,我区累计办理临街商铺优惠包月1303辆次,老旧小区无车位业主包月1215辆次。

(三)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发改、属地街道(园区)等部门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各类停车收费问题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泊位并收费、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等行为,以整治促规范,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