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415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JNZX1305138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共休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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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JNZX1305138号提案的答复
王红娟、张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江宁区公共休闲空间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您提出的第1条“健全管理机制,明确权责清单”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我局将加强辖区公园日常养护巡查,加强与属地城管等部门联动,明确辖区公园养护主体责任,确定养护标准,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消除设施隐患。二是督促各街道(园区)养护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娱乐和健身器材等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二、对您提出的第2条“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议的办理情况
园林绿化设施建成后按照管养区域划分原则移交区级主管部门或街道园区,由各管养主体分别保障设施基本运行。对于区管区域,区财政局将做好区级市政管养资金保障,同时我局加大对相关养护服务单位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协助做好维护成本管控。
三、对您提出的第3条“推进精细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区管区域,我局将加强养护频次,提升设施管养水平,细化日常管养标准,加密绿化修剪、杂草清除、病虫害防治、环卫保洁与日常巡检频次,及时维护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运维设施,推动日常管护标准化、精细化。二是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各街道、园区园林养护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对辖区公园广场设施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厕、儿童游乐器材、健身设施、座椅等设施问题,及时整改设施隐患,切实保障市民使用安全。
四、对您提出的第4条“补齐功能短板,激活空间潜力”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区城建局将持续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统筹利用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中的边角地、腾退地、闲置地、废弃地,优先选择在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不足的区域进行公园绿地建设,融入江宁文化等内容,提升江宁区园林绿化品质。二是区规划资源分局已牵头编制了《江宁城区“公园城市”发展规划》,构建了“1带1廊2核5环10区12园”的基本框架,同时将持续挖掘公共休闲空间的资源潜力,推动“公园+”功能融合落地,做好规划资源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