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415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JNZX1305168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林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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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JNZX1305168号提案的答复
王熙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林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您提出的第一条“提供政策支持”建议的办理情况。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审批繁琐、维护不及时、业主意见分歧等问题,我局强化政策与流程保障,破解各类管理痛点。3月份,出台《江宁区城市绿化审批全周期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单位为保持树形,对树木的过密枝、徒长枝、病枯枝、下垂枝等适度疏剪,属于常规修剪。常规修剪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施,留存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无需申请审批;超出常规修剪强度属于大修剪的,需依程序申请审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小区树木大修剪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实施。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小区树木大修剪、移植、砍伐等事项的表决要求,细化小区林木修剪、维护、移植的责任分工和操作标准,优化审批流程。我局将配合街道提供专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切实为小区树木修剪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撑,有效破解审批繁琐、维护不及时、业主意见分歧等痛点。
2、对您提出的第二条“提前进行消化”建议的办理情况。我局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整治突出问题。统筹街道属地责任、物业管护责任及区房产局监管责任,聚焦提案反映的遮阳、安全隐患、维护缺位等核心问题,协同推进整治工作。配合街道指导社区,严格落实区房产局要求,全面摸清小区绿植底数,对早期小区树木种植过密、遮阳严重、存在倾倒隐患及病虫害的树木建立专项台账,分类施策推进整治;优先对地下停车场上方土层不足、易倾倒的树木进行加固或移植,消除安全隐患;对遮阳严重的树木,经业主表决通过并审批后,采取大修剪或更换低矮树种等方式处置,改善低楼层采光;明确物业管护责任和社区监管责任,落实日常养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杜绝“无人管、管不好”现象,从源头化解物业矛盾和邻里纠纷。
3、对您提出的第三条“合理进行规划”建议的办理情况。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牵头联动协办单位区房产局、各街道及社区,建立全方位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分工:我局负责审批监管和统筹协调,区房产局负责物业企业监管,街道、社区负责属地管理、居民沟通和宣传引导;同时,加强绿化法规和养护知识宣传,引导居民理解支持小区林木管理工作,主动参与表决协商,推动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长效运维”的良好局面,全面解决提案反映的各类小区林木管理问题,切实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主办单位职责,统筹区房产局、各街道(园区),聚焦您提案中反映的小区林木管理突出问题,持续完善相关政策、压实各方责任,及时处置树木遮阳、安全隐患等“烦心事”,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回应您的关切和群众的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