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4397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06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议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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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宁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063号建议的答复
孟贵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区属公园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水平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区稳步开展公园新建及无障碍设施提质改造,持续改善老年群体、残障人士游园条件。结合您反映的坡道设置、园路通行、休闲设施、公厕运维、夜间照明等问题,我局会同区残联、民政局、城管局等单位进行了会办。
二、针对您提出的四条建议,现分别答复如下:
1.对于您提出的第一项建议,我区已于2021年由区政府正式印发《南京市江宁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作为全区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的核心依据。该规划覆盖全区 1561 平方公里管辖范围,分近期(2020-2025 年)、中期(2026-2030 年)、远期(2031-2035 年)三个阶段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路径与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区残联、城管等相关部门,推动全区公园无障碍建设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开展,从源头把控新建、改造项目建设质量。
2.对于您提出的第二项建议,在项目建设环节,我局严格依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 版)》《江宁区无障碍建设施工图审查要点》等规范要求,强化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双重技术性审查,重点审核无障碍通行、配套服务、信息引导等各类设施设计内容,确保方案合规达标。
3.对于您提出的第三项建议,区城管局将切实履行公园日常管养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格按照养护服务合同,将无障碍设施完好度、通行通畅度纳入养护单位日常考核,压实管养责任;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全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加强辖区公园设施养护管理,常态化排查无障碍通道占用、路面破损、厕位及辅助设施损坏、照明不足等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联合残联等部门持续健全公园无障碍设施长效管理制度,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鼓励老年群体、残障人士及市民参与监督评价,保障无障碍设施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4.对于您提出的第四项建议,围绕适老化智慧服务建设,我区依托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机构等阵地,打造适老化体验点位,引入专业机构开展适老产品展示、体验、运维及个性化配置服务,普及适老化理念。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公园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智慧化适老服务落地,在具备条件的公园优化电子导览、无障碍路线标识,试点布设紧急呼叫求助设施,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老年及特殊群体游园体验。
联 系 人: 王蓄
联系电话: 025—52706226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