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4702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向南京仁义镀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调查询问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社保稽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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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南京仁义镀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调查询问书》的公告
南京仁义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单位编号167554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已受理李华(130503********0612)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事项。我中心于2026年6月16日按宁宁劳人仲案字〔2025〕第3306号仲裁裁决书载明的地址,向你单位邮寄《社会保险稽核调查询问书》(江宁社险管核查询字〔2026〕192号),6月23日邮件被邮政部门以查无此单位为由退件,现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书。
该《社会保险稽核调查询问书》中载明: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接受书面委托的相关人员在文书送达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2013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投诉人李华工资发放资料及考勤资料。若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配合接受稽核调查,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你单位可前往南京市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11号,联系电话:025-52160972)领取《社会保险稽核调查询问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