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4720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 体裁分类: | 报告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江宁区202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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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区202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53.04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对收入结构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收入总量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2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2.07%,同比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6.32亿元,增长6.7%,非税收入完成41.95亿元,下降2.4%,税收占比为83.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44.59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一般债券、新增区级支出等影响,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54.72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因素后,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2.86亿元。
2025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44亿元,完成预算总额的96.3%,同比下降6.1%。按照省统计口径,全区民生支出193.9亿元,民生支出占比79.6%、下降3.3%。主要是:教育支出57.1亿元,增长3.8%;城乡社区支出21.3亿元,下降3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亿元,下降11.9%;科学技术支出28.6亿元,增长6.9%;卫生健康支出17.3亿元,增长11.7%;住房保障支出13.5亿元,增长3.6%;农林水支出18.1亿元,下降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15.8亿元,同比增长4.9%,主要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27亿元,同比增长5.1%。
(2)上级补助收入24.8亿元,同比下降12.1%。其中,返还性收入-4.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6亿元。
(3)上年结转收入9.52亿元,同比下降1%。
(4)调入资金51.24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区本级调入存量资金以及国资经营预算收益等49.13亿元。街道园区调入资金2.11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84亿元,同比下降8.3%。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0.43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9.41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11亿元,同比增长30.6%。主要是为满足当年预算平衡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动用稳调基金弥补收支缺口。其中,区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3亿元,园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8亿元。
(7)上解上级支出69.57亿元,同比增长4.7%,主要是当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房土两税等税收收入有较高增长,省市年度税收分成集中有所增加。
(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41亿元,同比增长2.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按照预算级次划分:区本级可用财力为167.43亿元,占比53%,下降3.7%;街道园区(含麒麟科创园)可用财力148.38亿元,占比47%,下降16.7%。
4.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15.8亿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44亿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94亿元后,结转下年使用9.42亿元。
2025年,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和安排相抵后,年末余额为74.2亿元。其中,区本级55.15亿元,街道园区19.05亿元。其中,区本级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15亿元,主要为调入政府性基金29.57亿元,其他盘活清理财政存量及超收财力等资金24.58亿元;园街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9亿元,主要为当年超收收入及部分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
(二)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27.2亿元,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58.8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62.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28%。其中,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154.28亿元,占政府性基金的95.1%,同比增长29.9%。加上转移性收入后,收入总来源378.05亿元。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39.46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转贷我区新增专项债券和收入增收等因素,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为238.86亿元。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变动因素后,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4.71亿元。
2025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219.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8%,同比增长46.6%。加上还本支出、上解上级后,总支出353.13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24.92亿元。
(三)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98.3%。综合省市追加专款变动因素后,202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24481万元。全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3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增长70.1%。根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311万元。
(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及预备费使用等情况
2025年,区政府对街道、开发园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通过财政专户或由区级主管部门实际拨付给街道、园区的专项补助资金)为101.12亿元。主要有:城乡社区支出77.81亿元(主要是按政策分配给街道、园区的土地资金)、科学技术支出5.30亿元、农林水支出4.73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9亿元、教育支出1.97亿元、其他支出1.87亿元。
2025年,全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4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动用,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5年,区本级预算周转金当年无变化,年末余额仍为1.59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五)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核定我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9.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5.36亿元、专项债务433.72亿元。
2025年,市当年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共计2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84亿元,包括再融资一般债券39.4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43亿元;专项债券161.26亿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124.7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6.48亿元。
2025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59.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1.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18.51亿元。均控制在我区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预算管理情况
2025年,我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稳”字当头保运行,不折不扣完成收入组织
1.加强税收征管,稳住收入“压舱石”。一是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治税质效。健全协同治税机制,定期召开税源工作会议,深化月度税源管理工作交流;压实各部门、园街协同治税责任,围绕追缴欠税、摸排建筑业税源、督促招商项目履约等十个方面细化治税举措。二是健全税源管理,确保“颗粒归仓”。加大一次性税源挖掘;推动税户跨区迁转;做好土地增值税征退闭环管理。三是科技赋能治理,全面清缴欠税。搭建智能平台,通过股权穿透数据筛查欠税、费情况,加大清查追缴力度,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2.深挖非税潜力,拓宽收入“增长极”。一是完善制度保障,科学规范管理。立足非税收入管理的新形态、新模式,出台《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推动非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高效化。二是强化非税组织,积极谋划增收。条目式分析非税收入现有渠道和潜在空间,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残疾人保障金联动执收,形成财政牵头、部门联动、园街挖潜的合力增收格局。三是统筹土地出让,超额完成目标。结合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优化土地出让管理,加强地块招商推介,切实推进市场化运作,整体溢价处于较高水平,超额完成全年土地出让收入154.28亿元,有效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争取上级资金,用好政策“补给线”。一是精准把握支持重点,政策红利转化成效显著。坚持“两重”“两新”战略导向,抢抓上级政策密集落地的有利窗口期,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7.03亿元,较上年增长52.7%,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提前谋划债券资金,充分缓解本级财政压力。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储备项目,强化专项债券联合审核,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全区共计争取建设类新增专项债券34.07亿元,土地收储债券1.63亿元。
(二)“准”字为要提效能,全面保障重要领域资金
1.统筹兼顾,厚植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区民生支出19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投入教育支出57.1亿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秦淮中学、陆郎中学校区改扩建等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国家学前一年免保教费等教育补助政策,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卫生健康支出17.3亿元,推进江宁妇幼保健院和老年医院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陶吴等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和改扩建,提升群众就医便利性;多举措实现育儿补贴精准发放,让政策红利暖透民心。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兜底,通过“一卡通”发放特困供养、低保、残疾人补贴等民生补贴2.08亿元,惠及2.72万人,确保惠民惠农补贴直达快享;拨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就业补贴、岗位补贴资金9827.28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6195.43万元,提升区域人才吸引力。
2.精准滴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方面,拨付3000万元支持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研究院、全国高校信息通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深化校地合作与成果转化;筹集高企培育奖励资金1.11亿元,助推790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投入3.18亿元保障紫金山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人工智能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研发,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安排7.47亿元保障S126国省干线公路、地铁3号线三期等重点交通工程资金调度;投入11.48亿元,推进职工文化中心、中医康复综合大楼等民生项目建设;稳步增加“三农”投入规模,累计安排资金25.5亿元,重点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污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3.多措并举,提振消费市场活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打好房产政策组合拳,累计发放人才安居补贴1.17亿元,兑付购房补贴及房展会限时补助8527万元,发放购房餐饮、文旅等消费券628万元,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消费市场潜力,积极支持“乐享江宁・四季有约”活动开展,兑现汽车消费补贴1.09亿元,提振消费信心;安排1400万元推动全域旅游、文创发展、民宿创建等,助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擦亮江宁文旅金字招牌。
(三)“严”字为重兜底线,有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强化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强化支出通报预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尽早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债券还本付息责任,按照存量债券到期时序,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全部纳入区本级及园区年度预算,确保不产生逾期风险。
2.积极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严格落实省市债务管控要求,结合各园区、板块土地出让情况,及时调整年度化债计划并分解下达至各债务单位;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隐性债务置换债券额度,推动全区隐性债务规模大幅下降。
3.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要求,对隐债清零、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且征得金融债权人同意的融资平台,积极申报退出,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工作取得实效。截至12月末,全区融资平台退出比例超过90%。
4.全方位做好经营性债务管理。依托债务监管系统,常态化做好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变动异常情况预警,逐笔分析债务到期时间、类型及资金落实情况,督促做好偿还、接续工作。全面推进“阳光融资”工作,各园区、国企集团融资业务全部通过“江宁区融资交易服务平台”上线交易,推动国有企业合理降本增效,减轻利息负担。
(四)“效”字发力强管理,稳扎稳打守好财政主责
1.固本强基,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印发《江宁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资金管理正负面清单》,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以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为根本遵循,全力推动“一方案二清单三机制”落地见效,建立动态“三保”监测台账,加强库款运行趋势性分析研判,确保区街两级运转安全、平稳。摸清基层“家底”,集中开展街道财政运行情况专项调研,掌握收支结构、运行态势和潜在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审核工作,对不具备资金来源或来源不完备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坚决防范透支财力盲目上项目、铺摊子。
2.破旧立新,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摒弃部门基数依赖,破解资金固化格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力探索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涵盖各领域十四类标准,不断完善以财政为主导的基本支出通用类标准和以部门为主导的资金池项目专用类标准。深化资金池管理,全年清理整合专项资金53条,分级分类优化资金池保障方式。健全项目排序保障机制,全年持续清理冗余项目808个。健全项目库滚动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政策和项目“两张清单”。
3.统筹施策,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深度广度。优化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开展村社区第三方服务、村社区“面子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查找问题来源,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街道财政全周期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街道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基层财政可持续运行提供政策指引;修订出台《江宁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国企股东及股权比例,规范利润上缴路径。启动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摸清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为盘活存量资产夯实数据基础。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重点财政检查14项,发现问题13条,盘活存量资金3602.56万元,推动“五类监督”贯通协作。
4.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制定《江宁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修订事前绩效评估等4个工作规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同频共振。强化绩效全流程管理,开展31项财政重点绩效前评估,组织编制、审核296个部门整体和634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实现绩效目标编审全覆盖和全公开。继续加强财政重点绩效管理,选取人才安居租赁及购房补贴、汽车销售奖补2个促消费政策和区级信息化建设等8个资金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监控,以点带面推进重点领域支出降本增效。持续强化绩效刚性约束,对年度预算执行率低、绩效目标完成度不高的235个监控项目压减预算9883万元;提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成果运用水平,将污水处理全成本分析成果作为污水处理费补助预算依据,进一步规范运营补贴标准。
5.公开透明,坚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做好省审计厅“上审下”、省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专项审计对接工作。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区级60家部门及276家二级单位实现预决算信息“双公开”。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问需问策、深入研究,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过去一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规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落实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有关审查和意见,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监督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关键时期。立足新起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要求,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统筹好增量与存量、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切实增强财政资源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