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6-5545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9-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层转《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2025;;政府性基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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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层转《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2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6〕210号)(以下简称《基金目录》)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归属和项目依据说明。《基金目录》中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8 项,其中收入归属南京市(或南京市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南京不参与分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文件依据增加“宁政规字〔2024〕7号”,以上江宁政策执行与南京市一致。

二、《基金目录》公布的项目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征收范围、标准、政策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款人有权拒绝支付。政府性基金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的,以省财政厅动态公布结果为准。

三、本通知发布之后,《转发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南京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江宁财综〔2025〕37号)同时废止。

附件: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25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6〕210号)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