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6168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6-10-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校医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校医;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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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校医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校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公开发布,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7年4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7年4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s://zkfw.91job.org.cn/)。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
江宁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5: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江宁区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江宁区教育局陈述申辩。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0月31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1月2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11月11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400-086-5286。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形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备出题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或高校命制,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由江宁区教育局按照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1.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临床医学。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60分。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1月20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递补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江宁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2)面试确认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人民币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证,进行面试确认。未成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面试通知于上述名单发布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医学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江宁区教育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江宁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公布,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江宁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江宁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江宁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江宁区教育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等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