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区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相关考核范围。
附件:2025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2025年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制定《南京市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改委 |
2 | 制定《南京市江宁区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意见》 | 区文旅局 |
3 | 制定《南京市江宁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 区规划资源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