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课后服务政策
为了实施中央、省、市关于实施教育“双减”政策,切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区财政结合本级财力,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资金3000万元;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同时,按照《区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街道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扣除学校收费后,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进行兜底。
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核定,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月16日,全区88所公办中小学需发放课后服务经费2712.6964万元,为确保全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正常开展,区、街两级财政于2月底共拨付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2024.11.21-2025.1.16)课后服务费2712.6964万元,惠及学生1.49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