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条例》五月起实施 消防职责更明确
发布时间:2023-05-06 09:45  来源: 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加载中......

5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新版《江苏省消防条例》,作为规范和促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法规,新条例将对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发挥重大作用。

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员吕天杰介绍,在责任体系方面,条例要求,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江宁区本级,要制定消防工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部署重大消防事项等。乡镇街道包括园区要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网格化范围。此外,区内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相关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检查。

此次《条例》也对人员密集场所、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层等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明确要求。吕天杰以小型经营场所举例,“省条例要求,小型经营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灭火器,设置电气泄漏断路器,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燃气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我们近期也将与重点单位、行业部门联合开展相关消防培训,包括在日常消防宣传进小区活动中积极宣贯,希望广大市民结合自身需求,积极学习,给自己的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吕天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