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托管街道(以下统称为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产业布局调整和发展规划。
(二)按照权限,负责审批(核)园区内各类投资项目,全方位推进和服务项目建设。
(三)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引智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类产权交易;负责园区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园区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园区人员出国(境)事项。
(四)负责园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依法接受委托实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五)研究制定园区各类融资扶持服务政策;负责财政预决算、国库收支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六)研究提出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按权限发放“一书两证”;负责园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承担园区内工业及科技研发用地招拍前期工作;负责园区内征地方案的组件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授权办理土地收储工作。
(八)承担市级下放的事权;按有关规定和授权负责园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协调和监督市有关部门在园区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制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负责园区有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园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一)园区承担的必要社会管理职责和所托管街道的下部管理按宁委办发〔2012〕72号文件执行。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江宁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小京,电话:025-52110160 电子邮箱:524161038@qq.com 传真号码:025-52106455
五、负责人姓名:王爱军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党政办公室(挂“区域协调发展局”牌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公文流转、会务活动安排、重大文书起草、督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宏观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组织研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边界合作区、跨区域合作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参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项目招商。
(二)党群工作部(挂“企业综合党委”牌子):主要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区内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组织宣传、群团和思想政治、综合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人事部(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牌子):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用工;干部员工日常管理、薪酬管理、退休管理、基层队伍建设;协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挂“工业和信息化局”牌子):主要负责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运行分析预警、统计、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开发区综合考评等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和工业投资,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五)投资促进局(挂“企业服务局”牌子):主要负责制定开发区的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招商引资的项目洽谈和投资咨询、接待工作;负责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及入驻企业的跟踪服务,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六)财政局:主要负责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开发区及各平台的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工作;负责国有投资基建项目决算的审计、审核工作。
(七)科技人才局:主要负责科技创业工作、人才引进、科技人才配套政策制定与落实、专项资金申报、人才基地的管理等工作。
(八)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提升、“12345”等工作。
(九)规划资源和建设局:主要负责区域规划、自然资源、建设管理、防汛抗旱、市政道桥、水务等工作。
(十)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等,负责环保执法监察等工作。
(十一)城市管理局(挂“综合执法支队”牌子):主要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事业、城市维护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开发区内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等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防灾救灾、职业病防治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江宁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
(十三)综合治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园区综合治理,协调园区项目纠纷调解,协调处理信访事件,组织、协调维护园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