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托管街道(以下统称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产业布局调整和发展规划。
(二)按照权限,负责审批(核)园区内各类投资项目,全方位推进和服务项目建设。
(三)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引智工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类产权交易;负责园区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园区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园区人员出国(境)事项。
(四)负责园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依法接受委托实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五)研究制定园区各类融资扶持服务政策;负责财政预决算、国库收支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六)研究提出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按权限发放“一书两证”;负责园区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承担园区内工业及科技研发用地招拍前期工作;负责园区内征地方案的组件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授权办理土地收储工作。
(八)承担市级下放的事权;按有关规定和授权负责园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协调和监督市有关部门在园区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制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负责园区有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园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一)园区承担的必要社会管理职责和所托管街道的下部管理按宁委办发〔2012〕72号文件执行。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江宁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涛,电话:025-52110160 电子邮箱:jndz@jndz.cn 传真号码:025-52106455
五、负责人姓名:黄成文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和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值班、后勤等日常运转;负责统筹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协调等法务工作;负责办公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与投资审计等审计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考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含文明城市创建)、文化产业发展、文艺文化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园区有关政协事务工作;负责牵头开发区统一战线工作。
(三)社会事业局:负责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干部员工日常管理、薪酬管理、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开发区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出国审批、涉外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保、就业用工、劳动仲裁、欠薪治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协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产业政策制定与申报工作;负责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公共平台建设等外贸工作;负责商贸组织工作;负责“双碳”战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金融服务、上市、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发区高质量考核工作。
(五)投资促进局: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投资促进计划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各载体平台开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招商项目推进与服务工作;负责招商网络建设、招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财政局:负责开发区财政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收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算评审工作;负责统筹政府采购组织的管理监督及管委会货物、服务的采购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科技人才局:负责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工作;负责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业发展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八)国土规划建设局:配合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推进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等编制工作;配合规划资源等主管部门完成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城建计划、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发包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农村集体土地征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类)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既有建筑结构安全(危房排查及整治)属地管理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园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统筹园区防汛防台工作。
(九)城市管理局(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市容市貌管理、违建和闲置地块管控、渣土及弃置场地管理、交通静态秩序管理、市区数字化城管处置、在建工地扬尘管控、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城管类审批备案等工作,负责统筹园区扫雪防冻工作。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工矿商贸、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根据管理权限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环境保护局:负责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水、噪声、固危废等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治理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环境监察;牵头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综合治理局:落实园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园区本级接访、上级转派各类信访事项的牵头办理、业务指导、办理调度,落实领导接访包案、专班化解工作制度;负责跟踪关注并协调推进园区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做好重点群体、重点人头的教育引导和稳控管理;负责园区重点时期社会面稳定保障工作,负责园区重大活动现场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做好重大项目开工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园区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园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负责人武联络对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协调事宜;负责驻区政法单位服务保障、联络对接工作。
(十三)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区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履行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统筹协调重点项目的全流程代办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和智能化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工作;负责统筹开发区12345政务热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