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国资办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分类处置、督办在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对街道、园区、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对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动职能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和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区属集团,将配合承担的公共和社会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改进监管方式,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江宁区财政局大楼)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方式:025-87152615
五、负责人姓名:杨大鸿
江宁区国资办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承担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机关信访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以及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资办党委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建议;指导直属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对所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进行管理,对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产权与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委托评估的核准及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管控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检查指导工作;指导街道、园区、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组织做好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验证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企业集团本部工资分配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建议;组织协调推进新市镇 PPP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有关方面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发展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组织开展国企公车改革及公车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