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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机构

江宁区数据局

一、主要职责

     区数据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数据、政务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三)负责行使区级相关行政审批职责,以及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变化,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六)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指导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绩效评估。

(八)组织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九)在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十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组织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十二)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要求,推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和发展。

(十三)负责区“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协调、督办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联系方式:025-69613988    电子邮箱:spjzcfgk@163.com  传真号码:025-69977006

五、负责人姓名:张燕

江宁区数据局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信访、督查督办、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数据、政务服务等有关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负责相关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监督;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承担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数据资源科。承担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推进国家、行业及地方数据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全区政务数据基础支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四)数字经济科。组织编制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对数据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研究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五)数字社会科。组织编制并实施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负责“我的江宁”系列城市智能门户等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与政务热线相融合;承担区“12345”政务热线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综合协调、核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数字政府科。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智慧城市规划,统筹协调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专项规划;负责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级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双向融合,提升行政效能。

(七)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科技科(数据安全科)。牵头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字化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全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政务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的组织推进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安全审计、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易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科。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负责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承担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监管评估工作;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九)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和办事指南标准化;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效能督查、投诉处置工作;制定全区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和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健全线上线下多渠道帮办代办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十)市场准入准营审批科。负责市场准入准营领域的审批服务工作,包括相对集中事项中涉及市场准入准营前置、后置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和审批等工作;负责商事制度领域改革工作;统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组织协调,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开展联合勘验等工作(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职责内容)。

(十一)投资建设审批科。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全链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行“全要素策划、全链条审批、全周期管理”集成式服务;推进投资建设审批“一类事”高效办;牵头全区关于省营商环境“建筑许可”指标评价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代办和督办;负责相对集中事项中涉及发改、工信、城乡建设、水务、文旅等原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和审批等工作(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职责内容)。

(十二)组织人事科。承担全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