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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发表时间:2022-11-08 来源:江宁区发改委

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诚信江宁建设,有力促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诚信江宁”品牌,根据《南京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南京市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组织协调机制持续优化。2012年,江宁区成立了31个部门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成员单位增加至72家,涵盖各街道、园区和国资平台。相关部门成立了内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推进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园区街道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信用工作政策,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及时归集上报信用信息,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扎实推进街道、园区的诚信水平和文明程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信用监管制度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区政府出台了《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108条》《江宁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指导性文件。各部门也出台相应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率先在南京市制定了《江宁区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江宁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四个文件;区发改委出台了《江宁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江宁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联动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区规划资源分局出台了《关于推进江宁区投资建设区域性联合评价的意见(试行)》;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区纪委监委和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江宁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规程》。基本形成了以信用信息系统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为重点,以完善联合奖惩机制为关键,建立较为完善、具有区域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架和运行机制。

——公共信用信息功能凸显。初步建成中国江宁网站诚信专栏,企业法人、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和江宁区信用信息平台“一栏两库一平台”。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纵向与市信息中心上下联动,横向与区级部门互联互通,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截至2021年6月,区信用信息平台开通报送账号224个,覆盖信用信息类型32类,收集信息数量近20万条;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累计归集江宁区各类涉企信息 90495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 857703条,行政处罚信息 7552条,抽查信息 39449条。目前全区30家单位通过该平台开展证照联动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政务诚信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政府信息公开稳步推进。2020年,区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动态信息14500余条,维护专栏10个。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调整完善以综合政务等15项主题分类、概况信息等52项组配分类、决定等8项体裁分类为主的平台管理模式。信用在社会治理中作用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同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集成改革试点、“不见面”审批试点、网格化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信易购”“信易批”“信易行”“信易众彩”等多个信用特色创新产品落地。深入开展公职人员道德教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中,结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举办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班,相关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不断增强。2020年,江宁政务诚信建设在全省94个区县评比中获一等奖。

——“信用+”场景应用逐步拓展。逐步拓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监管等领域信用场景应用,推进公共信用与政府履职深度融合。“信易批”——将信用承诺、信用审查等融入行政审批流程,在江宁开发区试点开展企业项目信用承诺制,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步伐。“信用行”——区城管局使用“云停宝”应用平台,开发出“云信用”分级管理系统,根据信用分数高低划分用户等级,对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奖励和惩罚措施,督促车主讲诚信。“信用政务事务”——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考核、录用中将信用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评奖评优等表彰工作中,对信用不佳的单位实施限制参选等惩戒措施。“信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信用主体不同的信用状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适度提高了信用等级较差企业的检查频次,已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行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监管工作。

——社会诚信氛围日益浓厚。各部门、街道、园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信用主体以“诚实守信”为荣、“虚伪欺诈”为耻。通过“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和“诚信建设万里行”等重要的节日活动开展诚信宣传,大力推进诚信宣传进街道、进园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多规合一”等专题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业、市民等信用主体的专业水平,拓展知信、守信、用信的范围。

——联合惩戒机制稳步推进。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联合惩戒备忘录,出台《江宁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江宁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联动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初步形成对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实行部门间共享A级纳税人、失信被执行人等红黑名单,开展跨部门协同联动,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项目申报等方面逐步形成信用闭环监管,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大环境。

——多元信用监管初步形成。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构建多元监管模式。通过购买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社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区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的专业性,将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外包给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需开展专项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工程环境监理。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区法院和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建等部门,开展“一节两会”、重点领域督查、夏季高温等重点节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挥齐抓共管合力,扩大案件来源;区市场监管局、交运局、城建局、文旅局、城管局、房产局、民政局等单位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制定双随机检查任务,重点检查酒店、招投标、印刷、交通运输、物业、网吧等行业。

“十三五”期间,江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四五”期间信用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信用制度体系需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共享难题需要进一步突破;信用信息应用深度、广度有待拓展;信用服务业发展滞后;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不深入、不全面;信用专业人才匮乏;联合惩戒的力度和覆盖面方面不够;信用在社会治理当中发挥的作用不够突出等等。

(二)“十四五”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发展形势

1.创新社会治理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予新使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要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当前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人员大面积流动,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化,以往被掩盖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暴露,社会治理模式也将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种介于道德和法律之间的治理机制,既能够协助政府治理从硬性管控转型成弹性服务,又能够在社会治理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终落脚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而且要建设信用国家、信用政府、信用社会。“十四五”时期,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和共同富裕、建设和谐社会。

2.强化信用监管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新重点。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监管、助力“放管服”改革,需要以信用监管实现行政监管资源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配置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监管效能提升、维护公平竞争、减少市场交易成本。

3.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加新内涵。和谐包容的营商环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构建更加开放有序、规范发展的信用市场环境。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之策就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整个社会信用水平,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优化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创新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也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发挥信用资本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发展科技应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拓新场景。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讯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我国正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数字经济的崛起推动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与数字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新形势下,江宁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数字贸易、数字消费和分享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和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数据安全和权益保护的挑战,也为大数据征信和加强信用监管创造有利条件。更多信息资源和新技术的融入,更为开放的市场竞争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变革发展,服务模式、服务范围不断创新拓展,亟需构建更加开放有序、规范发展的信用市场环境。

5.金融风险管理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新工具。近年来,信用风险频发,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公司财务造假、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危及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金融行业的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能否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和关键。“十四五”时期,需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优化信用环境,充分利用机器学习模型等大数据征信和互联网金融科技等新型风险管理技术,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行业稳定和发展。

6.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新动能。江宁区第二、第三产业日益兴盛,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位列南京各区之首。“十四五”时期是江宁创新发展的机遇集成期、动能提速期、成果爆发期和深度攻坚期“四期叠加”关键时期,需要建设更加广阔、便利、创新的社会信用体系,便企惠民,促进江宁新时期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要求,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围绕“信用江宁”总体发展战略,努力构建信用制度规范建设更加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和共享开发机制明显改善、信用信息应用和联合奖惩机制愈加深入、信用服务市场更加活跃、信用管理人才更加专业、信用创新示范亮点突出,诚信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新格局,为全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引领长三角智能制造基地、美丽中国样板区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健全制度,规范发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严格界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范围,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工作,防止“泛信用化”和信用惩戒泛化。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协同推进,创新治理。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组织各部门分工协作,引导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多元监管机制。加强区域、行业信用建设协同创新,以重点工程为依托,推进信用监管试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示范引领,科技助力。选择典型区域,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创新信用体系在旅游、物业、基层治理等领域应用,多层次、多维度开展信用建设示范,不断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江宁经验。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新技术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诚信建设中的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和信用联合奖惩,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实现重点领域和项目信用建设新突破。

——惠民便企,开放合作。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推行“互联网+信用”和“信易+”系列应用,通过信用惠城惠民促进共同富裕。大力推广“信易批”“信易贷”,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支撑。探索公共信用、金融信用、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应用,推进信用产品和服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和社会化应用。贯彻落实宁镇扬信用一体化建设,加强跨区域信用协同,推动区域信用协作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建成适应“高质量发展、高能级辐射、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战略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南京市领先、国内一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高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众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2035年全面建成诚信江宁奠定坚实基础。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各类信用信息融合共享机制初步形成。

——多元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市场协同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有效运行。

——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和市场主体功能持续增强,培育1至2家省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

——不断拓展“信易+”创新应用场景、打造“环南京都市圈”信用联盟、加快行业诚信试点、基层信用治理、公共危机信用管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为创新区域社会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增进民众获得感发挥作用。

——各类信用主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信用意识显著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迈入高水平的新阶段。

序号

指标名称

2023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情况

垂直管理部门全覆盖

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领域全覆盖

约束性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率

50%

100%

指导性

3

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数量

60%

100%

指导性

4

形成全省范围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数


1-2家

指导性

5

“信易贷”贷款

15%

35%

指导性

6

信用惠民便企应

用场景拓展情况

较2020年底增长50%

较2020年底翻一番

指导性

7

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较2020年底增长30%

较2020年底增长60%

指导性

8

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常态化开展覆盖率

幼儿园、小学、初中50%覆盖

幼儿园、小学、初中全覆盖

指导性

9

市场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比例

逐年降低

低于0.5%

预期性

10

信用修复企业占失信企业比例

50%

9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政策制度化建设

在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一体化应用、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联合奖惩案例归集、红黑名单应用、信用修复以及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贯彻国家各部委联合签署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部门出台具体落实意见或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各领域和街道、园区信用奖惩制度化建设。各部门、街道、园区根据自身信用建设要求,编制年度信用工作计划,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

(二)推动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充分利用“信用江宁”网站对外服务能力,强化信用信息发布、信用查询、信用公示功能,提档升级网站功能。争取开放“信用江宁”与省级信用平台、国家信用平台后台数据端口,努力实现数据库纵向直联。

按照数据和接口标准统一、信息目录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全江宁区域内信息共享、统一监管、联合惩戒信息系统。优化信息交换共享、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业务综合管理等功能,强化系统全流程管控。探索与金融基础数据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场化信用数据的共享机制。

(三)实施事中事后协同化监管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大数据+政府监管”和风险分类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创新事中监管方式,各部门自主开发信用监管系统,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信用豁免清单,制定配套的信用监管实施办法,实行部门联合专业培训,提升基层行政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素质。倡导企业诚信自律,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综合执法行动,运用电子化手段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推广普及飞行检查模式,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完善事后监管,探索社会共治监管模式。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发布的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形成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化监管大格局。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将信用等级与各项“信易+”服务挂钩,为优质信用主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更低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服务。建立信用主体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四)深化信用应用数字化管理

——强化政务用信。运用信用赋能构建数字化政府。一是信用嵌入行政管理事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信息记录,增强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完善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数字化管理。二是健全联合奖惩机制。以国家层面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为依据,严格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范围、认定标准和程序。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制并定期更新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丰富对守信主体的奖励激励措施和应用场景,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

——推广信用惠民。创新拓展“信易+”激励场景,逐步健全守信激励机制,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加大守信激励力度。创新“互联网+民生+信用”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大与大数据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挖掘数据应用潜力,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保、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社会热点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发多场景应用,向守信者优先提供服务。

推动省、市个人信用评价产品在公共服务各领域守信激励场景中应用,在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将个人信用评价产品与符合条件的市场服务机构共享,拓展市场化个人信用价值实现渠道。鼓励信用惠民市场服务供给,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服务机构积极为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提供多元化优惠和便利。以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购物娱乐、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信用惠民服务,创新消费模式,让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更易获得优质消费体验,扩大消费需求。

——强化信用便企。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信用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扩大信用交易比重,提升市场交易效率,有效降低经济和社会运行成本。促进信用服务产业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信用监管与服务,推动“信用+数字经济”“信用+共享经济”“信用+平台经济”发展。

推动公共和商业资源向优质守信企业倾斜,积极拓展“信易+”便企应用场景。建立健全“信易+”合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激励机制和宣传推介机制,聚焦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方面,围绕“信易+”系列场景,“推进互联网+信用服务”,通过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和降低成本等措施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便利。

探索科技创新全流程、全要素信用管理,推进企业增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信机制。推进“科技+信贷”工作。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加快培育新动能。鼓励产学研共建科技创新联盟,推动产业链融通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研发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促进创新链和资金链对接。支持江宁开发区等园区推动信用管理和服务创新,推行“诚信招商”,建立创业投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完善企业信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信用信息考核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深化信用效能。信用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推动信用建设在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生态治理、文化治理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全面覆盖和深度应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多元新型监管机制,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五)支持信用服务业市场化发展

建立健全信用服务行业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开放公共信用信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加大对信用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区域内的1-2家省级知名信用服务机构,不断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积极探索与国内知名第三方机构信用平台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购物旅游信用数据库,减少信用信息征集难度,让信用数据“用起来”、“转起来”,发挥真正价值。

(六)推进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常态化

加大诚信文化教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加强全区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信用宣传培训力度,培育政府机关人员的诚信意识和守信作为。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实地走访活动,进行信用知识宣传和信用政策普及,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开展诚信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信用知识普及培训和未成年人的诚信教育培训。深入街道社区,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发放诚信宣传手册,向居民倡导诚实守信,推动了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营造“人人讲诚信、个个守诚信、全民行诚信”的良好氛围。

(七)培养信用从业人员专业化

联合高校、智库开展信用专项课题研究、信用知识培训和人才定向培养,为江宁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拓思路。联合省人社厅职业鉴定中心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办公室,开展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支持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内部信用管理相关培训,提升信用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在自助体验区开设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方便企业信用查询和个人征信查询。深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强化培训全面指导,把握关键环节,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再梳理再完善,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促进审批质量和审批速度的再提升。

2.推进政府守信践诺。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守信意识,加强部门间协调,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确定性与稳定性。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做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加强采购评审时对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核实,做到阳光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增强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街道范围内实现部门联动,运用联合惩戒系统中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并应用到企业的监管当中。

4.推进全过程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核查机制。推动信用审核广泛应用,审核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作为行政审核、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资金拨付等工作的一般程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联合奖惩,有效落实各领域联合奖惩措施。

5.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常态化归集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探索在公务员招录、入党、干部选拔等方面的应用。定期安排信用专职人员参加专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修复等专项培训会议,提高公务员专业素养。

(二)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6.税务领域。建立纳税信用评价、异议申诉和修复机制。根据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优质企业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部分涉税事项容缺处理等便捷政策,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关联企业和法人名下其他新办企业进行严格限制。扩大“银税互动”范围,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金融街”模块和银行官网、官方APP进行网上申请信用贷款,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

7.招标投标领域。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行网上投诉受理和失信行为公示制度,全面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探索扩大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范围,缩短简单小型项目备标时间。

8.消费领域。重点加强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汽车销售、电子商务和成品油等领域信用建设,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以消费领域为重点,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会员信用档案,有效整合政府和市场信用信息。

9.外贸领域。推进外贸进出口企业信用建设,鼓励企业在一般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跨国贸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有效化解信用风险。构建外资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体系,发挥外商投资企业诚信档案及信息公示平台作用,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诚实合法经营。

10.工程建设领域。建设数字化联合审查平台,整合实现建设工程、消防、人防、气象等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一张蓝图、一窗进、融合审、一个章、数字化、不见面”;牵头开展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依托南京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南京市工程项目联合验收与备案管理平台对法定事项实施“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同意初见”的验收模式。加强全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工程领域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修复信息同步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信用江宁”平台。

11.食品餐饮领域。推进食品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信用分级监管工作,实施现场检查,对食品餐饮行业采取静态评分与动态管理综合评定的方式,按照风险等级监管频次的要求对企业开展常态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记录纳入系统。

12.市场监管领域。多措并举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做好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对外公示工作,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信用江宁”平台做好“双公示”工作。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据信用等级进行分级分类监管。立足合同监管职能,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引导区内企业做好诚信建设工作。

13.中介服务领域。建立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出台指导文件,规范中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流程。探索建立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重点加强对评估机构、工程监理机构、服务咨询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公证机构、认证机构、代理机构等信用分类管理和执业质量检查。

(三)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4.环保领域。建立环保领域信用组织协调机制,全面推行企事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创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录入比例,增加信息录入内容,除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依法公示外,增加对行政强制事项的公示。继续通过对失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公示,增强环境违法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5.城市管理领域。积极推进群众关注度高、贴近群众生活的小微工程。基于“护学岗”、网格化管理、耐心劝说、法规宣传等方式持续推进背街小巷整治、店牌店招等市容环卫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构建联动联管机制,推进违建管控、渣土管理、停车管理。

16.“诚信社区”创建。把人民群众感知度和满意度作为社区信用治理的重要衡量指标,推动社区居民共治、共建信用社区。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履行信用规则和诚信公约,建立社区信用记录、评估机制,强化居委会、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和服务,推进基于“护学岗”等网格化管理,将“诚信”社区建设与社区新时代文明工作站工作相结合,整合社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守信居民倾斜。

17.医疗保健领域。制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价标准,建立全区医疗保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医疗保障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

18.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产业专项预警研究,选取新兴产业进行试点,进行专业壁垒、侵权风险、信用风险、可规避性分析,为产业政策制定、自主创新策略、企业专利布局和信用惩戒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实维权研究专家库,调动聚集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区法院、开发区法院以及江宁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中心,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络通道,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联合第三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对参会企业进行现场授信评估。

19.教育科研领域。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评选表彰等挂钩。着力构建青年志愿者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信用记录,开展科研人员诚信承诺活动。建立科研机构和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科研项目立项、科技评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选认定等挂钩。建立健全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引导其合规运营。

(四)积极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20.司法行政公信领域。进一步规范和开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提高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重点围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21、法院公信领域。成立全区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法院信用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制度,联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教育局、发改委等部门、单位,抽调专业精英联合办公,确保联合惩戒的效率与效果。引导诚实守信风尚,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涉嫌拒执等犯罪的,联合公安、检察等予以严惩,并通过宣传栏、户外显示屏、网络、电视台、报纸等途径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定期发布被失信执行人单。

22.公共安全领域。建设公安信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实现全区公安信用信息资源的全面归集和信用应用,并实现与区信用系统的数据自动交换和共享,依托南京公安互联网网站对外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公示及服务。在公安人员招聘与管理、公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等领域应用信用信息。通过树立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公安机关诚信文化。

23.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领域。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档案、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实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公开诚信承诺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诚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把诚信教育列入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24.司法公信基础保障领域。制定全区信用信息收集、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规范性文件,提供执法依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完善与公检法司的联合执行机制,重点完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制度,通过公安大数据和人脸识别系统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与车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以监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五、重点工程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在10个具体事项和1个全程兜底服务“10+1”框架下,明确牵头推进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对“政银合作携手推进企业登记”“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开展‘微信预约即到即办’服务模式”“开展联合踏勘”“深化预审代办制”“‘不再审批、有效监管’改革”“弱势群体的特色增值服务”“拓展节假日延时服务内容和范围”等8条特色事项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大力推进江宁区信用软环境建设,以“共建”为魂,加快推动建章立制,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依法行政失信追究制度、外来人才定居服务制度等,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以“共享”为基,加快建立数字中枢,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信息记录与归集,充分收集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和资格证明,补充市场主体金融信用报告的覆盖面,提高银企对接效率。以“共用”为本,加快提升信用能级,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或信用评级与企业开办、招标投标、纳税服务相关联,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在制造业企业中推出创新性的信用产品和服务,构建制造企业信用融资机制和实现平台与场景。推进外贸进出口企业信用建设,鼓励企业在一般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跨国贸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有效化解信用风险。以“共管”为纲,加快构建全程多元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基于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效率,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与监管频次、抽查事项的覆盖范围挂钩。推动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重点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环境安全、纳税、合同履约等方面公示信息,并向社会公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以“便捷”为宜,加快推广“不见面审批”,利用“我的江宁”和“信用江宁”等线上方式申请或咨询个体工商户登记、电子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审批、跨境贸易、水电气报装、产权保护、金融服务、纳税等企业服务。全面推进简易注销,针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非公司企业法人,通过公示公告后即可办理注销。

(二)建立以“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为支撑的“全程多元信用监管机制”

构建“一主多元”的信用监管框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对信用主体征集信用信息并公开给其他监管主体;向专家、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咨询制定各行各业的实施细则并购买专业信用服务科学监管;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信用数据,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用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畅通其他监管主体行使监督权的渠道,建立相关的权益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依托区块链、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等将政府、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参建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区块链政务诚信监测系统,实现动态化全流程的多元政务诚信监管,建立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合作共享的信用监管大数据库(包括政务服务网和信用联盟链)。在事前管标准过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确定事前信用监管的指标和标准;在事中管检查过程中,通过信用区块链监测系统监测政府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多元参与主体通过听证会、协商沟通平台、第三方信用评价、新闻监督、举报信箱和查处倒逼机制等途径加强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舆情反馈、决策支持、常态随机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监督。在事后管奖惩过程中,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分析技术,清洗和筛选“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鼓励并支持信用服务产业创新,共同推进信用大数据、行业信用风险评测、互联网金融和信用消费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搭建“三端联动”的可视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平台,建立部门执法手机端、市场主体手机端和社会公众手机端一体的监管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监管渠道。

(三)推广“信易+”工程

构建“1+N”的“信易+”体系,即依托“我的江宁”或“信用江宁”网搭建1个“信易+”公共服务平台,在规范和提升传统的“信易租”“信易批”“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行”“信用租”效率基础之上,大力支持在更多民生领域创新“信易+”应用,如在医疗卫生、图书借阅等领域推出“信易医”“信易阅”;在学校推出“信易学”“信易教”;在养老院、居家领域推出“信易养”“信用+家政”;在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商品批发市场或集散地推出“信易赊”;在税务领域推出“信易税”;在电力领域推出“信易电”;在保险领域推出“信易保”。

在园区建设管理领域打造“信用+数智园区”新模式。在全区各类园区中引入信用管理和服务机制。依托园区管理平台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对入驻企业建立信用记录,已入专业信用服务机构作为园区“信用管家”,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为园区制造业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此外,根据“信易+”工程推进情况,分批落地“信易AEO”“信易通”和“信易奖”等,持续深拓N个领域的“信易+”应用场景。

(四)推进基层治理和“诚信社区”“诚信乡村”建设工程

以“诚信社区”和“诚信乡村”建设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优化基层信用环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打造“信用+未来社区”。建立社区信用积分制,在社区邻里公约制定中纳入信用要素,在积分体系建立中明确信用行为指标。开展“信用承诺+区块链”信用惠民,让居民在实名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后即可在公共服务、住房、交通、医疗、休闲娱乐等各类社区场景中享受各类优惠便利。社区通过多种宣传措施,营造浓厚氛围,扩大诚实守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加社会主体对信用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

打造“信用+美丽乡村”。围绕“数字乡村、农村电商、乡村民宿、乡村休闲、乡村康养”等产业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以信用评价结果分配资源,优先培育信用良好的涉农主体。鼓励村民自发签署村民公约,自觉履行信用规则和诚信公约,推进农村地区实行“全民网格员”,强化村委会、村民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联合区内农行、农商行保障新农村建设和村民创业的资金需求;嵌入“信易游”推广新农村旅游项目,制定各街道农村居民信用建设考核标准,激励村民诚实守信。

(五)建设汤山温泉疗养(明文化村)诚信示范区

对示范区的餐饮、酒店、景点、疗养场所和主要商户进行诚信体系建设,达到改善内部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旅游度假诚信示范区。

建立全流程信用管理制度。在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信用评估制度;在过程控制中,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质量评比、项目扶持发展等各个环节,形成信用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闭合,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人员管理,加强旅游服务人员的诚信观念培养和信用教育培训,以信用建设助力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坚持示范引领,结合企业信用贯标管理,引导汤山温泉疗养诚信示范区餐饮、休闲旅游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依法经营、严格履约,争创市级信用示范企业。引入“信易游”、“信易行”,为信用优质游客提供示范区内绿色通道、门票和交通优惠以及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退房住宿服务等优惠措施。

(六)打造“信用众彩”示范诚信市场

建立诚信教育引导机制,广泛凝聚诚信共识。深入开展诚信文化进市场、进商户活动,把诚信教育作为“周周学·月月讲”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广大商户讲文明、重诚信、保质量。打造“诚信市场”示范区,持续深化“诚信经营户”和“信用商户”等创建评选活动,对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着力营造重诚信、讲诚信、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带动市场商户争当诚信标兵。

健全诚信管理体系,推动形成共建格局。结合市场实际,研究制定众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诚信经营体系管理办法,严格诚信奖惩措施,加大对商户诚信经营的监管力度。对守信典型,在信贷资金、政府项目申报和宣传推介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真正让诚信成为商户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营效益的“金字招牌”;对消费欺诈、扰乱市场秩序等失信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力度,真正让失信成为广大商户不敢逾越的“红线”。

建立诚信市场网站平台,开发“信用商户”地图。建设“信用众彩”市场查询系统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商户信息采集,实现商户信用在线评价、投诉受理、数据展示、诚信黑名单及诚信排行榜公示等多渠道信用管理。同时开发“信用商户”地图,在线上线下实时展示市场商户信用等级,实现商家的信用信息即时查询和推荐。

(七)构建“环南京都市圈”信用联盟

推动跨区域信用联盟建设,根据江宁区市场主体外地经营情况,依托由南京、镇江、扬州、淮安、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八市组成的南京都市圈,联合南京都市圈内地级市或县级市,开展多点、多层次的信用合作联盟建设,推动建立区域信用合作地方法规,打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大数据企业等机构上报市场信用信息,为实现区域内部信用信息共享做准备。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建立金融领域跨区域联动惩戒机制,采用“制度+科技”的方式,扩大监管范围。采用轮值制度,定期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交流峰会,各城市针对本地区信用发展情况及经验进行交流;联合举办企业信用评价比赛,对评分高的企业进行宣传表扬,对评分低的企业进行诚信教育,从而更好推动企业诚信的建设。

(八)打造物业行业诚信建设标准

依据相关条例、办法和区物业管理相关细则制定区级物业行业信用信息采集暂行方案,依托南京市房产局构建的“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网格化办公系统”,规范物业行业信用信息采集。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公共信用平台与城建、规划资源、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经纪机构信用信息实现共享,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人员和房屋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奖惩机制,畅通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渠道。成立江宁区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建立物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引入信用专业型人才,实现对物业行业信用的长效管理。

在区内打造若干个省内甚至国内诚信物业建设标杆小区,探索制定一套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江宁标准。

(九)健全公共危机信用管理机制

建立公共危机时期信用豁免制度和信用修复制度,对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企业实施信用豁免,以督促整改、指导教育为主,免于罚款处罚,相关信息不纳入失信信息记录,不实施信用惩戒。对企业信用修复,放宽容缺办理服务的要求,尽量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先进行信用修复,后补交相关申请材料。建立公共危机时期的信用奖惩机制,记录公共危机期间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群体名单,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增加专项信用积分、提供领取发票便利、倾斜公共资源等措施奖励其突出贡献;严厉打击公共危机事件中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单位,对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政府扶持、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等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并给予困难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十)搭建网上“中介超市”平台

对中介机构申请加入“中介超市”平台实行注册制管理,符合中介服务入库事项清单,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执业资质,遵守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相关管理规定的法人主体,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平台;将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接入“中介超市”平台供中介机构共享,同时鼓励中介机构在保护市场主体隐私的前提下将其收集到的市场信用信息接入平台;发挥“中介超市”平台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作用,提高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双向对接的效率;行政审批部门积极主动承接,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获取网上中介超市的先行试用权与部门功能联合开发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涉审中介服务一网展示、竞争择优、规范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日常信用工作组织推进机制;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信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各街道、园区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二)政策保障

出台部门与园区、街道、社区政务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管理办法,通过分级授权和立体化应用打破行政审批中间的“信息孤岛”和审批、监管信息隔离等现象。按照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逐条分解落实“四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根据江宁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和配套政策,出台信用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和电子监察制度。在行政审批事项中设立信用标准,在满足信用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制度。根据国家已经出台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各部门要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江宁实际,尽快出台相应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办法。鼓励各部门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制定本部门贴近江宁实际和工作需要的惩戒办法和措施,对部分重点企业和人群的失信行为制定明确的惩戒标准。

制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级分类管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方面具体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鼓励各部门在企业和个人在办理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工程建设等项目中运用信用信息;支持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价,提升社会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和加强对街道、社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保障

设立信用专项资金支持部门和街道、社区优化和完善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程,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政府信息公示系统,打通与上级部门、街道和社区之间的信息共享障碍,推动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人身份证号为唯一信用识别号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和应用。大力推进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行政审批办公系统对接,方便工作人员查询企业的违法失信行为和基础信用信息以及自然人失信名单,提升服务效率。引导江宁本地第三方专业征信机构、电商平台和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奖惩信用信息,探索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强化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出台信用修复相关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异议处理、投诉受理等机制。

按照“合作、务实、共赢”的原则,探索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推动“环南京都市圈”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规制共建、信用监管共为、信用市场共育。发布信用数据清单和应用清单,深化重点领域信用联动奖惩,优化区域信用环境,联合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示范区。建立“环南京都市圈”信用联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办区域合作信用论坛和发布区域信用研究报告,共同打造“环南京都市圈”信用品牌。

(四)人才保障

组织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贯标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政府部门和机构信用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积极参加信用管理培训,加强信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信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和引导信用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资质认证,培养一批信用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才。构建覆盖高校信用管理专业、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和政府部门等多层次、多主体的信用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育和储备。联合相关高校围绕江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区级信用监管模式创新、信用服务市场培育、信用数据应用场景开发和地方行业协会信用自律等多项重点工作,开展信用专项课题研究、信用知识培训和人才定向培养,为江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