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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4-06-27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为抓手,着力激发各条线、各板块因地制宜发展法治宣传“新质生产力”,不断强化优势项目,补齐存在短板,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领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普法活动。深入宣传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企业公开课”“企业家见面会”、编写“法治助企”典型案例汇编等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4.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依托江宁区宪法广场常态化开展学习宪法礼敬宪法活动,精心组织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优化形成符合政治要求、形式严肃严谨、具有江宁特色的“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固定议程。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群众性主题活动,推广“法治成人礼”,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5.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部署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依托“18”法律咨询广场、“宁小蜂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平台载体,通过播放“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系列动漫和短视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方式,聚焦消防安全、企业合规、合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等主题,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开展第九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江宁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八进两评” 系列宣教评比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7.开展服务中心大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8.开展保密法的学习宣传。以新修订保密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全区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依托广播电视、地铁公交、办公楼宇以及新媒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保密教育全覆盖行动”,通过制发保密教育短片和保密常识“口袋书”、组织参与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单位各类人员的保密法治观念。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9.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攻坚。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等群体,综合运用不同类型的“学法清单”“法律风险防范清单”,分层分类分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深化“益起普法·高校联盟”品牌,着力打造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精品案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10.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带头厉行法治,领导干部更好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证宪法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

11.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江宁区小学法治教育主题微课评比活动,形成一批法治精品课程。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七彩夏日·与法‘童’行”青少年法治研学等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履职和评优机制,提高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质扩面。以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市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区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推荐为抓手,抓好项目谋划储备。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体现部门、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和展示场馆。探索将革命旧址、战斗遗址、党性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打造成别具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治理等,努力打造精品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13.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新创优。制作一批触动心灵、形神兼备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加强对“小司普法课堂”策划,结合最新法律政策选择有代表性、有针对性、群众感兴趣的问题,探索运用AI数字主播、情景剧、动漫、街采等形式,不断推送新颖、实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

14.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依托“江宁区法韵艺术团”开展送法治文艺演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开发园区等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学法用法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展播等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探索商业化、社会化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机制,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万屏展播”,扩大宣传声势,提高普法宣传的参与度、活跃度、到达度。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5.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精神,部署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六大行动”,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制度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广“援法议事”机制,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激励约束功能,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16.深化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政法委《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推动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做好迎接省市级抽查的准备,确保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严格标准逐个验收销号,启动新一轮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发挥政法干警的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帮助指导年度法治建设排名靠后的村(社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17.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切实发挥已命名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地理位置接近、特色优势相似的村(社区)共同发展,形成特色示范带。坚持质量为先,做好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成率压降至39%以内。

18.提高“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做好省“法律明白人”学习平台的日常运用,加大“江宁法律明白人”微信小程序使用,抓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落实落地,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重点,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开展星级法律明白人评定,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推出一批先进做法和经验。

六、完善工作机制

19.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评估反馈意见、提示函等制度的作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评议制度,重点推动政法机关带头守法普法,成为普法工作的主力军和先锋队。聚焦“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清单,进一步梳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切实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后半篇文章”,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效能。

20.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总结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及单项工作示范地区创建经验,强化培育指导。做好全国“八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推荐以及司法部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第四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论坛”案例的指导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