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5-07-17 14:39  来源: 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监管等级抽取比例或数量检查频次上限是否联合检查其他备注
1秣陵街道办事处九小场所对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检查《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六十三条全年现场检查一般1%每年1次
2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三条第三款全年现场检查一般1每年1次
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第三条第四款全年现场检查一般1每年1次
3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全年现场检查一般5%每年1次
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全年现场检查一般5%每年1次
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全年现场检查一般5%每年1次
建设单位对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全年现场检查一般10家每年1次
对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检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全年现场检查一般10家每年1次
4物业服务企业对检查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实施全年现场检查一般5%每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