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花塘社区残疾人之家变更登记决定书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花塘社区残疾人之家:
你们提出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以下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由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花塘社区残疾人之家 变更为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新铜社区残疾人之家
法定代表人由 葛金明 变更为 俞龙武
住所名称由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花塘社区街西200号 变更为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新铜花苑清风园内物管楼二楼
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