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3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3-29 18:00  来源: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村镇建设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的具体实践。现拟订江宁区2023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

对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进行系统梳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加固改造、原址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改善,2023年全区完成501户房屋改善。

二、着力推动农村危房整治

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在的C、D级危房实施,采取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的安全鉴定评估和整治。根据评估(鉴定)意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台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优先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做到完成一户,销号一户。2023年完成全区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

2、住建部督办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中,我区共有危房29户,目前还有9户未完成,请涉及街道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消险整治,确保通过省厅验收。

3、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农村既有建筑C、D级危房452户消险整治。同时,各街道要根据房产部门最新鉴定结果重新梳理,动态完成新增既有建筑C、D级危房整治工作。

三、着力改造低收入群体危房

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动态清零,按规定的工作程序,针对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2023年精准实施21户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四、着力小城镇建设整治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2023年完成横溪街道石坝路道路建设、谷里街道庆兴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江宁街道宁桥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禄口街道禄口大街南延人行板块提档升级、淳化同心街续建等10个项目建设任务。

五、协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部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协同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面上创建工作,全年计划创建2个。继续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调查,对纳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实施有效保护,开展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保护性建设。

2023年完成秣陵元山社区观音殿、汤山阜庄村石地、淳化青山社区上堰、禄口曹村村山阴、溧塘村铜山端共5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2023年完成湖熟街道新农社区夏庄、汤山街道孟墓社区郄坊、江宁街道花塘村观东共3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规划报审通过,并完成40%工程建设量。

2023年新申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目标任务5个,力争申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