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程序,推进‘一网通办’与材料标准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退休审核方式改革,确立以社保记录为核心的认定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推行退休集成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区人社局整合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资源,扎实推进“退休一件事”业务经办工作。设立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专窗,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提供“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全程帮办”服务,实现一地办公和“退休一件事”全流程业务经办。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加快业务集成服务事项落地,切实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让企业职工少跑腿,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二)依托社保缴费记录,优化退休审批方式。针对1996年后纯缴纳养老保险,且社保缴费记录完整、连续的民营企业职工,工作人员依据参保人员历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结合职工档案和其他符合规定的原始材料,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审核退休条件及类别,弱化对纸质档案的依赖。
下一步,将继续以参保人员历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审核退休条件及类别,稳步落实退休审核方式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二、关于“建立多源数据互认共享机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持续完善退休审批服务。坚持“数据共享、标准明确、流程简化”原则,动态更新办事指南,明确退休认定政策标准,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
(二)探索建立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加强医保、人社、公安和税务等政府部门数据互联,实现信息自动核验,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有效缩短审核时间。同时,将劳动合同备案、工资发放、个税缴纳、失业保险参保等电子数据作为辅助认定材料纳入参考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设立、变更、迁入迁出、吊销、注销等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推送,并开通企业档案线上查询服务。目前,政府部门之间基本实现企业数据互通共享,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数据支撑。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数字赋能,积极探索与医保、公安和税务等政府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多源数据互认共享机制,并将劳动合同备案等相关材料纳入辅助认定体系,不断提升退休审批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关于“设立档案缺失人员退休认定绿色通道”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设立档案缺失退休认定咨询专窗。针对档案缺失影响退休办理的问题,区人社局进一步优化退休审批流程,设立线上、线下咨询服务专窗,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在退休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切实提升退休服务质效,方便群众办事。
(二)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档案材料缺失是退休审批中的难点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区人社局通过电话沟通,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或者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发函核实情况,必要时携介绍信赴退休人员原工作地、档案馆、原单位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地调查核实,协助到龄待退人员查询原始档案等相关材料,最大程度弥补档案缺失带来的影响。
(三)专家带动提升能力。区人社部门遴选业务骨干组建专家工作室后备团队,并积极引入省市人社部门外部专家资源,发挥“传帮带”作用。每月组织专家、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案例分析研讨,针对疑难复杂案例,及时请示市人社局养老处及审批部门专家,实行集体会办、共同研究决定,最大限度化解退休审批中的矛盾纠纷。
(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审批口径和执行标准,持续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便民、高效、规范的退休审批服务体系,确保退休审批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档案缺失人员退休认定咨询绿色通道,深入开展相关档案材料调查核实,常态化推进疑难复杂案例专家会诊、集体会办等工作,不断提升退休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推进‘退休一件事’一网通办”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开展到龄待退人员档案预审工作。区人社局在全市率先制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核准申请操作指南》,并加大预审政策宣传力度,先后深入街道园区、企业开展退休政策宣传数十次,建立正常退休提前预审机制。2025年梳理到达退休年龄10人以上企业80家,2026年148家。提前3至6个月审核档案,提早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有效减少退休审批阶段的工作压力,同时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二)严格退休审核限时办结。整合政府相关部门数据,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受理档案、退休审批、待遇核定线上不见面办理。采用受理限时办结、内部交接模式,企业可网上追踪进度、实时查询状态,有效减少职工线下跑动次数,切实做到高效便民。即企业线上申报退休、线下提交档案、线上查看审批结果、线上申请待遇核定,实现审批环节全程可追溯、可查询,显著提升审批工作透明度。
下一步,将探索整合政府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持续加大退休预审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到龄待退人员档案预审工作,推动“退休一件事”“一网通办”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我区民营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李巧柳
联系电话:025-52169811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