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19-63432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江宁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19-07-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江宁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社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细胞;实施意见;公民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可持续发展;城乡居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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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宁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江宁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江宁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健康南京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宁委办发〔2017〕30号)、《健康江宁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江宁委办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构建健康江宁的微观基础,促进江宁经济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根据《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宁爱卫办字〔2018〕3号)和《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计划(2017—2020)》(宁爱卫字〔2017〕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现代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障、健康服务产业五大体系健全完善。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建设指标

1.每年建成省级健康街道1家,省级健康社区(村)5家,建完为止;

2.每年建成市级健康街道2家,市级健康社区(村)10家,建完为止;

3.每年建成区级健康街道2家,区级健康社区(村)10家,建完为止。

三、建设任务

(一)健康街道建设。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把健康街道建设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动员,发动公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环境卫生基础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辖区内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公共场所控烟等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公民健康素养知识。

(二)健康社区建设。建立组织网络,制定行动方案;开展环境整治,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人群健康管理;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开展养老服务;倡导健康理念,建设健康支持环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加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

四、建设标准

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参照《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计划(2017-2020)》(宁爱卫字〔2017〕4号)要求建设,此标准适合省、市、区三级创建。

五、建设程序

(一)申报备案。健康街道(社区)的申报等级应遵循由低到高、逐级申报的原则。申报省级健康街道(社区)必须已建成市级健康街道(社区)一年以上;申报市级健康街道(社区)必须已建成区级健康街道(社区)一年以上。对符合建设基础条件的单位申报备案,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报区爱卫办。

(二)工作培训。区爱卫办组织各申请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区疾控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

(三)组织实施。各申报单位依照本方案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记录有关的活动信息,在9月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四)中期督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健康街道(社区)申报建设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区爱卫办组织对开展健康街道(社区)申报建设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了解建设过程,记录督导意见。

(五)评估验收。区爱卫办在10月中旬完成健康街道(社区)申报建设单位的区级验收工作并留存评分表。并将区级考核评估通过的申报省市级健康街道(社区)的单位名单上报省、市爱卫办,由省、市爱卫办组织省、市级现场评估,省、市级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由省、市爱卫办授予相应称号。

六、保障措施

(一)广泛动员,多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工作,统筹力量,协调推进。各创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协同开展各类建设活动。

(二)筹措经费,专项建设。健康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建设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各街道、社区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所需经费,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三)整合资源,科学创建。完善和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的投入政策,实现投入范围与标准逐年增长。重点加大对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的投入。将健康街道(社区)建设活动与生态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项建设活动相结合,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科学创建健康单位。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居民的监督和考评作用,将健康街道(社区)引入居民或职工的满意度评价中,推动健康单位自治自查,规范管理健康环境。

(五)宣传引导,持续发展。以公共卫生、疾病防治、全民健身、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活动日(周、月)为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健康街道(社区)建设工作及其效果,提升影响力,面向不同人群,充分利用社区、单位的工作平台和宣传阵地。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舆论引导、健康科普、信息互动等功能,积极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和方式,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使健康单位建设工作获得可持续发展。

链接:关于《江宁区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