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1-0695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2 |
生效日期: | 2021-01-21 | 废止日期: | 2023-07-12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购买第三方征收劳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实施单位;住房保障;南京市江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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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购买第三方征收劳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购买第三方征收劳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