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4974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江宁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江宁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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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宁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管理,防止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和《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南京市江宁区治理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区治超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排查编制工作,确定39家单位为2024年度全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安全装载配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厂(场)。

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装载配载作业监管,纳入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

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区39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5-52158969。

附件:江宁区2024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