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51945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江宁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7-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征地补偿;征地;标准政策;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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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解读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江宁政规发20242号)已印发,现将相关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并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二、意见建议征集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对照省政府文件标准,江宁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及往年政策实施现状,对10个街道165个涉农社区随机抽样选取10-15位村民或村组工作人员填写调查问卷,共发放2475份调查问卷,回收2095份调查问卷,并按程序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由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市人大法工委、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论证,形成具体的江宁区文件标准。
    三、主要内容变化及相关说明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江宁政规发20242号)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对重新公布政策文件的依据进行了简要说明,提出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江宁政规发20242号),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顺利实施。
    附件为“南京市江宁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及补偿标准”。附件中对江宁区辖区一级、二级、三级区片及范围进行了明确,并对相关社区(村)名称进行了更新和补充,具体涉及东山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同时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规定,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价标准”备注部分描述进行了修改。



相关文件: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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