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4-6868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江宁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4-09-03
生效日期:    2024-09-0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东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献血;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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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办公室、街属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江苏省献血条例》,推进《南京市献血条例》的实施,确保医疗用血安全、及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江宁献血办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我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活动安排形式

献血工作以团体集中组织和个人自发参与为主

二、献血活动安排

1. 时间:9月6日上午8点

2. 地点一: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宁区宏运大道1928号)

地点二:龙湖天街广场2号门

地点三:泥塘社区(江宁区文靖路66号)

3. 对象:各社区、街道辖区内各单位(见附件1)

4. 具体要求:各单位根据建议表志愿者人数,广泛发动,积极组织人员到现场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三、献血相关政策

1.无偿献血遵循自愿原则。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800毫升提供。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2021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铜奖4000毫升)、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申领“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凭此证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免费体检。

2.公民无偿献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补贴或补休,建议所在单位安排1天休息;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献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以享受学校德育学分考核加分。

3.鼓励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献血无不良反应、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各单位要根据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建议表》(附件1)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法律法规以及献血免费用血的优惠政策,传播血液科学知识和成分血捐献知识,增强健康献血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横幅等媒体工具,有效地做好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和社会引导,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健康储蓄”“献血利他利己”等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公益意识和互助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18151010028

附件:1.东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

建议表

2.东山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

地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