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873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江宁区;国有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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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对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作出了《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江宁府征字〔2024〕第3号),现将内容予以公布。
一、征收目的: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改建。
二、征收范围: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家属楼(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实施单位: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南京市江宁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江宁政发〔2020〕48号)。
六、现场接待地点: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征迁事务科。
七、联系电话:025-84112369
八、监督举报电话:(025)84989063、(025)84989061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决定公告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