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887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协商选定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房屋;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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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
被征收人:
根据江宁府征字〔2024〕第3号房屋征收决定,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红线图)已被纳入房屋征收范围。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令)等有关规定,请全体被征收人在我局公布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候选名单中(详见附表)协商一致选定1家评估机构,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书面协商结果送至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403室,电话:84989061),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协商结果的,将被视为弃权。如果协商一致不成,我局将在公证机关的依法公证下,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工人汤山疗养院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