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4-8973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4-11-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读:南京市江宁区人防工程维护使用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防工程;安全责任;保障机制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政策解读:南京市江宁区人防工程维护使用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省政府于2019年及2023年分别发布《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省政府令 2019 年第 129 号)和《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 2023 年第 165 号)。南京市人防办于2022年发布《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与年度报告实施细则》(宁防办规字【2022】1号)。
二、主要目标
该办法主要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弥补人防上位法律法规的不足,为解决人防工程使用及监管中的现实矛盾提供依据,更好的保障人防工程的平时效益及战备效能。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1.健全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制度。细化了平时使用人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要求,阐明了维护管理标准。建立了区人防部门督查、街道(社区)检查制度,加强了对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具体标准。
2.强化了平时使用人的主体安全责任。明确了平时使用人依法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规定了平时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达到的具体要求。
3.建立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资金保障机制。明确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工程所属单位承担、平时使用人筹措等,为人防工程平时维护及战时等紧急情况下的资金保障提供了依据。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为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使用及监督管理,解决因此产生的矛盾。7月起,区各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园区,开展相应的调查摸底工作,梳理了各类情况,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整理收集意见建议11条,对照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江宁区实际,形成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