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3053208/2025-767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11-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关 键 词:    渔业;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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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淳化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5〕6号)《关于做好江宁区2025年度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江宁农财〔2025〕48号)文件,按照申报主体申报的2025年江宁区渔业高质量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勘验、审查、筛选、专家评审,同意1家单位实施2025年度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南京淳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2025年江宁区方山南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申报实施面积400亩,预计总投资486.55万元,计划财政补助240万元,现随文下达项目预拨资金144万元至街道财政部门,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剩余市级第一批财政资金61万元下达至江宁区农业农村局。为确保2025年度江宁区渔业高质量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现对项目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狠抓项目进度。2025年江宁区方山南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关乎方山南片区都市田园农业整体发展规划,关乎邻近城区的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关乎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淳化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狠抓项目推进,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倒排时间计划,全面组织施工,确保项目2026年9月底全面完成施工,10月底全部完成核查验收。

二、严格项目实施。淳化街道要督促项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实施方案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和投资预算,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批复内容。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要开展工程和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项目资金要依照实施方案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改造资金。项目实行标识化管理,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区实施范围内的醒目位置树立公告标牌,标牌上内容必须与批复文件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并附整体布局图。项目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批复、建设资料、财务凭证、合同文本、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建立完善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三、强化项目监管。淳化街道要依照《南京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江宁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开展项目前期、中期检查、定期督查等工作,督促项目建设主体,配合第三方核查单位做好池塘清淤、池塘规整土方等后期难以核查的建设内容的工程量计算,并留下相关佐证资料凭据;要督促建设主体认清渔业高质量项目核心内容,重点建设好进排水、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等;要严格把控补助新增建设内容的要求,防止以旧冒新,重复套取、冒领专项补助资金;要督查项目建设进度,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归集文字、图片、影像等改造资料;要牢记“财政资金使用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发挥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体要厘清方山南片区其他财政支持项目与本项目的边界,同一建设地点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

四、做好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自验合格后向所在街道主管部门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街道主管部门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据实拨付核定的补助资金。2026年10月底前,完成2025年渔业高质量项目核查验收,并发布验收结果文件至相关街道。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明细表

      2.2025年江宁区方山南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