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5-8157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2024年和2025年部分农机化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农机化项目;家庭农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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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和2025年部分农机化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相关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4〕28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江宁区第二批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专项资金预拨的通知》(江宁农财〔2025〕6号)《关于下达2025年江宁区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及专项资金预拨的通知》(江宁农财〔2025〕100号)要求,现将部分农机化项目验收结果下达给你们:
2025年11月11日,江宁区组织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2024年和2025年共计5个农机化项目进行集中会议验收。5个农机化项目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全部通过验收;项目单位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和经费使用经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审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根据核查验收结果下达补助资金,5个项目核定财政补助资金263.41万元,本次下达尾款71.32万元,其中:江宁区集杰家庭农场承担的特色油茶生产机械化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因其实际少完成1台植保无人机、1台秸秆粉碎机,完成批复投资额的77%,核减财政补助9.2万元;江宁区红土凹家庭农场承担的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因其实际少完成1台刮板输送机,且烘干房面积完成度99.9%,核减财政补助1.8万元。
附件: 2024年和2025年部分农机化项目验收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