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53208/2026-5716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6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渔业高质量;项目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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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26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立项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谷里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与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宁区2026年度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江宁农财〔2026〕25号)文件,按照申报主体上报的2026年江宁区渔业高质量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勘验、审查、筛选、专家评审,原则同意1家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项目类型为设施渔业,预计总投资1262.16万元,计划财政补助540万元,现随文下达项目预拨资金320万元至街道财政部门,剩余资金220万元待验收后据实下达(详见附件1),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为确保2026年度江宁区渔业高质量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现对项目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狠抓项目进度。本项目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耗时较长,导致项目建设时间缩短,请街道务必高度重视,督促项目主体狠抓项目推进,倒排时间计划,全面组织施工,确保项目2027年5月底全面完成,6月底完成核查验收。
二、严格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要求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并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实施方案内容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内容、项目规模和投资预算,要确保工程质量并足额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完工后要开展工程和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项目资金要依照实施方案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改造资金。
项目实行标识化管理,项目主体要在项目区实施范围内的醒目位置树立公告标牌,标牌上内容必须与批复文件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一致,要及时做好项目批复、建设资料、财务凭证、合同文本、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建立完善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三、加强项目监管。街道要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开展项目检查、定期督查等工作,督促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把控补助新增建设内容的要求,防止以旧冒新,重复套取、冒领专项补助资金;要督查项目建设进度,指导业主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归集文字、图片、影像等改造资料;要牢记“财政资金使用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发挥项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自验合格后向所在街道主管部门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由街道主管部门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据实拨付核定的补助资金。2027年6月底前,完成2026年渔业高质量项目核查验收,并通报相关街道。
附件:1.江宁区2026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明细表
2.江宁区2026年度渔业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