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2026年江宁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2026年江宁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4-2026年江宁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工作方案
